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梅奥国际带你了解文件相关内容。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发展中医药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强调要切实把中医药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为中医药传承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要通过医联体建设,切实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水平,促进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二、推进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
(一)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
人口较少、县级中医医院能力较弱、确需只组建成一个医共体的县域,要向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
已经只组建一个医共体的县域,中医医院法人资格保持不变,确保中医医院性质、名称、功能定位不变,人员编制、床位数总量不减,推动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断提升。
(二)鼓励公立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城市医联体
城市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可利用技术、人才、品牌等优势,优先与区域内县级中医医院通过共建、托管等多种形式组建医联体,通过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双下沉,帮扶建设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和中医经典病房、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站)、治未病科、老年病科等,接收县级医院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建立远程医疗网络等多种方式,提升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三)加强中医专科联盟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成立区域中药制剂中心,促进区域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申报、委托配制和推广运用等。
(四)加强中医远程医疗能力建设
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快建设智慧中医医院和互联网中医医院,鼓励中医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超声、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远程查房、远程监护、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中医资源下沉基层。
三、全面提升县级中医医院综合能力
(一)加强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
到2020年,500家县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9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大对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的县域医共体建设支持力度,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二)发挥县级中医医院龙头作用
县级中医医院要参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加强技术帮扶,为基层群众就近提供中医药服务。
鼓励实施县乡中医药管理一体化。要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中医药服务技术支撑,形成中西医协同、机构与团队联动的服务工作机制。
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重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作用,落实公共卫生职能,共同做好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要根据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安排,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医诊所等社会办中医机构中医药服务的质量控制,指导其合理提供中医药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房,统一中药饮片采购、调配、炮制、煎煮和配送服务。
四、加强政策保障
(一)加强运行机制保障
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落实公立中医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和投入倾斜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确保中医医院建设投入不减、力度不弱、保障得力。
完善中医药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探索实施多种形式和层次的人员编制池,鼓励对基层中医药人员实施“县管乡用”,建立绩效薪酬考核机制推动落实“两个允许”,力争做到基层中医药人员技术水平和薪酬待遇不差,推动实现高水平中医药人员和患者留在基层的目标。
(二)加强对医联体中医药工作的考核
对中医医院牵头的医联体,进行综合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加强对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提升的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医院评级、院长晋升等相挂钩。
(三)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探索医保资金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行按人头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允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动医联体从以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建立能够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作用和中医药简便验廉特色优势的机制。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中医药诊疗服务探索按人头付费。
通知提出, 推进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在医联体建设过程中,不得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不得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建设。
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联合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和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并组建专家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对口联系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对试点工作情况的动态监测,适时总结评估试点工作进展,及时推广各地经验做法。